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1年4月 17 日召开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现将2000年度分红派息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2000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净利润7198.01万元, 按如下顺序分配: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10%,计719.801万元,提取法定公益金10%,计719.801万元,提取任意盈 余公积金20%,计1439.602万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102.67万元,向全体股东按 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派现金额3453.123万元,剩余649.54万元结转 下年度分配.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办法
    1.股权登记日:2001年5月29日(星期二)
    2.除息日:2001年5月30日(星期三)
    3.红利发放日:2001年6月11日(星期一)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5元
    5.每股税后红利金额:持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按20% 的税率代扣个 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12元/股; 持社会公众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 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15元/股;持国有股、 法人股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 为0.15元/股.
    6.分红派息对象:截止2001年5月29 日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7.红利领取方法:公司将发放现金红利金额及代理发放红利手续费足额划入上 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的指定银行帐户,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将通过清算 系统在2000年6月11日将红利款划入证券商清算帐户.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 可于6月12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 的红利暂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托管,待其办完全面指定交易后即可在其指 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红利;国有股股东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法人股股东红利委 托南京证券登记公司派发.
    三、咨询事项:
    咨询电话:025-4717494(公司证券办公室)
    传真:025-4721829
    咨询地址:南京中山南路三号(证券办公室)
    邮编:210005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