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07年6月26日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董事会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8名,实际表决董事8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实施细则》。
    上述文件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