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05年7月2日上午在金陵饭店九楼秦准厅召开, 公司监事会主席张仲炜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 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经审议,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同意以本公司为贷款主体,并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南京国际同仁有限公司的土地为抵押的方式,向银行申请贷款总额一亿元,贷款期限为一年。
    此外,同意公司将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分批委托贷款给同仁公司, 贷款总额不超过一亿元。
    2、同意公司对江苏物华科技贸易公司(以下简称物华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2900万元对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物华公司进行现金增资。物华公司原注册资本84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投资4200万元人民币,持50%股权;南京苏商集团投资4200万元人民币,持50%股权。
    本次增资方案为: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2900万元,南京苏商集团的下属企业-南京棉麻公司以棉业物流中心57694.27平方米(价值2900万元)部分土地使用权对进行实物增资。增资后物华公司的注册资本从目前的8400万元增加到14200万元,其中,本公司的投资额由目前的4200万元增加到7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苏商集团的投资额仍为4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9.58%;南京棉麻公司的投资额为2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42%,增资后,物华公司仍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 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张仲炜女士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选举陶佩芬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陶佩芬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五年七月二日
    附件:
    陶佩芬女士,54岁,大专文化,高级政工师,历任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日用百货部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监事会监事,持本公司股票12227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