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05年4月26日下午在公司召开, 公司监事会主席张仲炜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 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经审议,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以上第1项及3至8项决议事项需经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