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04年10月20日上午在南京新百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 监事会主席张仲炜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 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经审议, 会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1、公司2004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2、在实施对江苏物华科技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物华)董事会进行改选、加强对江苏物华财务管理的监控力度,江苏物华承诺年底前让本公司收回7500万元人民币银行商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江苏物华科技贸易有限公司进行2800万元人民币增资的议案(详见董事会决议公告附件)。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