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分红派息: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4元 含税 。B股红利按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03年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18.2772折算。B股红利为每股派发0.004833美元(含税)。
    ●A股股权登记日:2003年6月4日
    除息日:2003年6月5日
    红利发放日:2003年6月11日
    ●B股最后交易日:2003年6月4日
    除息日:2003年6月5日
    股权登记日:2003年6月9日
    红利发放日:2003年6月16日
    本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3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现对分红派息的实施公告如下:
    一、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2002年末总股本304,925,3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 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197,013.48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
    B股红利按2003年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18.2772折算,以美元派发。
    股东大会关于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议见2003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公司刊登的决议公告。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
    1,A股股权登记日:2003年6月4日
    除息日:2003年6月5日
    红利发放日:2003年6月11日
    2,B股B股最后交易日:2003年6月4日
    除息日:2003年6月5日
    股权登记日:2003年6月9日
    红利发放日:2003年6月16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1,A股2003年6月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全体股东。
    2,B股2003年6月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全体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3年6月4日)。
    四、分红派息领取办法:
    1,A股流通股个人股东,将按规定的2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032元。持A股流通股的机构股东、非流通法人股股东的红利不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元。B股股东不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04833美元。
    2,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放发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非流通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00号7号楼104室
    邮政编码:200233
    咨询电话:021-64834310,传真:021-64834310,
    六、备查文件:
    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