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十三次会议于2001年12月25日至12 月31日以通讯方式(传真)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名,实际参加7名,符合《公司法》 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形成 以下决议:
    通过《关于对公司2001年投资计划第5项投资内容作部分变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1年投资计划第5项———投资1600万元开拓西南地区市场。1、公 司与贵阳通信设备厂(简称:贵阳厂)在贵阳共同发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原 计划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300万元,持股66.67%, 贵阳 厂以资产出资700万元,持股33.3%。 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将成为公司在西南地区 的生产、销售、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中心。2、 公司与广西中国普天集团桂林公司 (简称:桂林公司)在桂林共同成立合营公司(销售性公司)项目原计划注册资本 为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300万元,持股60%,桂林公司以资产出资200万元,持股40%。 合营公司将以资本为纽带,在资源上以桂林公司的市场资源和公司的产品、 技术相 结合,共同做大西南市场。
    由于项目具体落实时,原以资产出资企业的资产经评估后价值较高,公司按原计 划出资后不能形成控股。因此,为使新公司尽快成立运作,已有业务不致停顿, 对原 投资计划进行如下变动:
    1、贵阳厂项目
    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 700万元, 占70%股份;贵阳厂以资产出资变更为杨爱民等人以货币资金出资300万元,占30%股 份。
    2、桂林公司项目
    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00万元,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210万元 , 持股 70%,桂林公司以资产出资变更为蔚宏久等人以货币资金出资90万元,持股30%。
    上述自然人均为非关联自然人。
    特此公告
    
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