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10月29日下午1: 30在上海千鹤宾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共205人,代表股份129659336股,占公 司股份总额的42.5216%;其中B股股东代表49人,代表股份776968股,占B股股份总额 的0.622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 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批准公司发展规划(纲要)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29621466股,其中B股表决的股数为:748768股,表决结果 如下:
    本议案赞成的计129620110股,占99.9991%,其中B股股数为747768 股 , 占 99 .8665%;
    反对的计351股,占0.0002%,其中B股股数为0股;
    弃权的计1005股,占0.0007%,其中B股股数为1000股,占0.1335%。
    二、批准公司转让上海朗讯科技传输设备有限公司股权的报告, 并授权董事会 以评估价值为基础与外方签订正式转让协议。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29621466股,其中B股表决的股数为:748768股,表决结果 如下:
    本议案赞成的计129598720股,占99.9826%,其中B股股数为728768 股 , 占 97 .3289%;
    反对的计21741股,占0.0167%,其中B股股数为19000股,占2.5375%;
    弃权的计1005股,占0.0007%,其中B股股数为1000股,占0.1335%。
    三、批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补充审计的说明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29621466股,其中B股表决的股数为:748768股,表决结果 如下:
    本议案赞成的计129601110股,占99.9843%,其中B股股数为728768 股 , 占 97 .3289%;
    反对的计19351股,占0.0149%,其中B股股数为19000股,占2.5375%;
    弃权的计1005股,占0.0007%,其中B股股数为1000股,占0.1335%。
    本公司聘请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江宪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法律 见证书》,确认公司2001年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大会人员资格、 大会议案表决程序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 意见》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