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01年7月12日至7月16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3人,实际3人。 会 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对公司董事会关于利润增长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2001年中期报告第四部分中对公司中期税后利润大幅 增长的说明是真实、准确的。
    三、对公司董事会关于联营公司的“外汇交易案”会计处理方法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2001年中期报告第五部分其他需披露的重大事项中对 公司的一家联营公司于1996年受到另一家公司的所谓“外汇交易案”诉讼所作会计 处理方法的说明是真实、合理的。
    
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