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1年4月6日召开,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表决公募增发A 股议案中募集资金项目涉及关 联交易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天津电话设备厂出资共同发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可实现 优势互补,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