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6年8月1日至8月10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了五届二次会议。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投票方式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五届五次会议,讨论审议了有关议案和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