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6年6月6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复[2006]614号),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6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