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并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牌。
    2、公司将于近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及公告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