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本公司B股股票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特作如下公告:
    截止公告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并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