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日前,本公司收到了商务部出具的《商务部关于同意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等事项的批复》(商资批[2005]3124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将所持公司42.22%股权转让给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转受让方签署的《股权划转协议》和《股权划转补充协议》。
    (上述事项详见2005年1月26日、2005年2月5日、2005年3月18日、2005年4月5日、2005年4月14日、2005年6月18日、2005年7月2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
    二、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开发、生产各类通信设备、元器件、计算机网络及外围配套设备;通信工程施工和安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精密机械加工,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其它进出口贸易业务(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
    (上述事项详见2005年11月22日、2005年12月27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
    特此公告。
    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