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公司股权冻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与民生银行担保纠纷,民生银行申请诉讼保金,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所持本公司的7000万股股份依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05年6月9日至 2006 年6月8日。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128,749,337股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22%。
    特此公告
    
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