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一九九五年年会,于一九九六年五月 三十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7名,代表股份7101.451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14659.872万股的48.4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 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批准〈公司董事会一九九五年度工作报告〉的决议》。
    一九九五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为23160.88万元,比上年增长23.42%; 实现税后 利润5307.36万元,比上年增长7.07%。截止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资产 总计为74083.81万元,比上年增加10831.28万元,增长率为17.12%。
    二、《关于批准〈公司监事会一九九五年度工作报告〉的决议》。
    监事会认为,一年来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中能遵守国家 法律,行政法规,未发现有侵犯公司、股东及职工利益的不正当行为。
    因工作岗位变动,徐素芬女士不再担任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职工民主选择, 由李军女士出任职工代表监事。
    李军,女,1959年4月出生,汉族,大专文化,经济师,中共党员, 现任上海 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
    三、《关于批准〈公司一九九五年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一九九六年财务预 算报告〉的决议》。
    四、《关于批准〈公司一九九五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公司一九九五年合并报表税后利润为53073589.59元, 加上按有关规定调整后 的上年未分配利润-1384392.69元,可分配利润为:51689196.90元(其中包含非控股 公司截止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盈余公积金中属本公司权益的5957382.58元, 实际可分配利润为45731814.32元)。建议按如下方案进行利润分配:
    (1)按母公司税后利润52737983.60元的10%计提法定公积金5273798.36元。
    (2)按母公司税后利润52737983.60元的10%计提法定公益金5273798.36元。
    (3)控股子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和职工奖福利基金558088.22元。
    (4)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共计29319744.00元。B 股 股东的现金红利以美元支付。
    (5)余数11263767.96元结转至下年度分配。
    由于此次分红全部以现金形式,分红后公司总股本以及股本结构将保持不变,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尽快实施此项方案。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见证。
    
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一九九五年年会    一九九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