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96年4月7日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六次董事会在本公司会议厅召开,会 议由周金根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一九九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一九 九五年财务决算和一九九六年度预算报告、一九九五年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人员 变动的提案、其他事宜等,并决定将上述议题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一九九五年税后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本公司1995年度净利润为3631.21万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363.12万元及提取 10%法定公益金363.12万元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574.76万元(包括上年积余 2669.79万元),董事会提议每10股派送红股1股,计3517.60万元,剩余2057. 16 万元转入下一年度。
    三、召开1995年股东大会事宜: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1996年5月24日在上海召开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公司一九九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一九九五年度财务决算和一九九六年度预算报告;
    3、审议公司一九九五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一九九五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董事会关于人员变动的提案。
    6、其他事项。
    (二)参加大会的形式
    1、出席会议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1996年5月8日在上海证 关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1996年5月15日(9时至16 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 股东帐户卡、受托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股东大 会登记处办理会议出席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地址:上海 市武川路243号,邮编:200434,联系电话:021-65116511转327分机, 传真: 021 -65111093,联系人:孙永宪。
    3、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4、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待登记结束后另行书面通知, 参加会议的 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