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5年11月1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2名,实到2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魏昌建先生主持,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定向回购部分国家股的议案》;
    监事会对“定向回购部分国家股”方案的实施发表的意见如下:本次“定向回购部分国家股”方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对债权人债权采取了有效的保障措施。本次方案的实施,将有效解决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资金的严重问题,有利于推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质量,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本结构,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
    二、审议并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定向回购部分国家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五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