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5年4月21日下午1:30分在凤凰大酒店17楼贵宾室召开。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国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董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467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全部用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结转后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为-24,793万元。公司董事会拟定2004度不实施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04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五、关于支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德豪国际会计师事务所200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80万元及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