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凤凰股份有限公司2004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2月10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数38644481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4.0441%。其中B股股东3人,代表股份数2032828股。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陈国强先生因出差委托公司董事、总经理张雅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终止受让上海三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同意386444819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其中B股同意2032828股,不同意0股,弃权0股。
    2、《关于史惟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长、监事的议案》。同意386444819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其中B股同意2032828股,不同意0股,弃权0股。
    3、《关于周争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的议案》。同意386444819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其中B股同意2032828股,不同意0股,弃权0股。
    4、《关于陈志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监事长、监事的议案》。同意386444819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其中B股同意2032828股,不同意0股,弃权0股。
    5、《关于选举魏昌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386444819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其中B股同意2032828股,不同意0股,弃权0股。
    6、《关于公司收购上海自行车三厂佳木斯路2号厂房的议案》。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同意4793986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其中B股同意2032828股,不同意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蔡磊先生现场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O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