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4 年6 月25 日接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轻工”)的通知:按照上海市政府“市区联手,抓大放小,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的要求,上海轻工于2004 年6 月24 日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签定了《轻工下放企业交接框架协议书》,根据上述协议,上海轻工将包括本公司在内的五家企业整建制下放到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上海轻工持有本公司国家股380,539,6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043%。以上股权的下放尚需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并报证券监管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履行。
    本公司将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二00 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