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3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长史惟康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监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要求,切实履行了各项决议,在决策过程中始终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中没发现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2年度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进行关联交易,严格遵循有关操作程序,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五、公司调整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项将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