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6月30 日下午在上海纺 织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2 人 , 代表股份数 38575795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9074%。其中B股股东7人,代表股份数1326124股。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陈 国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经与会股东审议并投 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项议案,同意385752448股, 占表决股份数的99.9986%。不同意5472股,弃权35股。其中B股同意1320930股,不同 意5181股,弃权13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项议案,同意385752448股, 占表决股份数的99.9986%。不同意5472股,弃权35股。其中B股同意1320930股,不同 意5181股,弃权13股。
    三、 选举通过了《蔡伟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项议案 , 同意 385752354股,占表决股份数的99.9986%。不同意5566股,弃权35股。其中 B 股同意 1320930股,不同意5181股,弃权13股。
    四、 选举通过了《徐培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项议案 , 同意 385752354股,占表决股份数的99.9986%。不同意5566股,弃权35股。其中 B 股同意 1320930股,不同意5181股,弃权13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公司决定支付独立董事每人/ 年度津贴人民币3.6万元。本项议案,同意385752354股,占表决股份数的99.9986%。 不同意5566股,弃权35股。其中B股同意1320930股,不同意5181股,弃权13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艳现场见证, 认为: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人员资格合 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