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5月29 日通过《提名蔡伟民先 生、徐培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的决议(详见2002年5月31 日上海证 券报、香港商报),现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予以公告。
    附: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蔡伟民先生简历;
    徐培华先生简历;
    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二年六月六日
     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蔡伟民、徐培华为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与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 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凤凰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 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 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 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 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二OO二年五月二十九日于上海
    蔡伟民先生简历
    蔡伟民,男,1946年11月生,上海市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俄罗斯科学院院士。历 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工教研室副主任、应用化学系副主任、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后 流动站主任、药物研究所所长、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主任、环境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日本东京工业大学客座教授, 现任上海交通大学环境 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兼任黑龙江省化学会理事、哈尔滨市化学会副秘书长、 黑龙 江省博士后管委会化工专家组专家等社会职务。
    徐培华先生简历
    徐培华,男,1948年1月18日生于上海,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曾任美国哈佛大 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访问学者、客座研究员,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国际研究中心访 问学者,复旦大学《世界经济文汇》杂志主编。 现为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副所长、 保险研究所副所长。
     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蔡伟民,作为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 明本人与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在内 ,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中国证监会可依 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 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蔡伟民    二OO二年五月二十五日于上海
     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徐培华,作为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 明本人与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在内 ,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中国证监会可依 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 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徐培华    二OO二年五月二十六日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