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已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6]466号《商务部关于同意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等事宜的批复》,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将13,384,807股股份转让给A股流通股股东。
    特此公告。
    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