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二OO三年度第六次董事会议于2003年10月25日在峨眉山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张康文先生、李学斌先生书面委托古松董事长代为参会并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补充说明》。
    2003年10月,公司董事会聘请了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君和专项审字2003第(2014)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详请见附件),审核报告结论如下:"经过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和该次配股公告相比有所变更,并且上述变更未以专项议案方式报经股东大会批准。贵公司2003年10月25日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补充说明》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贵公司1994年至1996年年报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基本相符。"
    三、《关于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及担保情况说明及相关解决方案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聘请了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及担保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解决方案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君和核字(2003)第2015号《关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详请见公司2003年10月28日披露的公告临2003-018号内容)。
    特此公告
    附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