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第四次董事会议于2001年8月13 日上 午在四川省峨眉山市名山路东段公司总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古松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及授权代表九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1年度中期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2001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三、审议通过《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规定》。
    四、批准组建″金顶集团成都恒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本事项说明:
    1、关于收购成都恒通混凝土公司固定资产:
    (1)本公司经与成都恒通实业公司、 成都恒通混凝土公司协商(成都恒通混 凝土公司系成都恒通实业公司的附属关联企业), 决定以应收成都恒通实业公司 880万元账款与成都恒通实业公司一起购买成都恒通混凝土公司的固定资产。 根据 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01年2月28 日为基准日对成都恒通混凝土公司作出 的川华资评报字(2001)第2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恒通混凝土公司固定资产价值为 1,113.15万元(该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等)。
    (2)经三方协商,确定上述固定资产作价1100万元的80%即880 万元出售给本 公司,本公司以应收成都恒通实业公司账款880万元支付恒通混凝土公司; 上述固 定资产作价1100万元的20%即220万元出售给成都恒通实业公司,其支付方式由恒通 实业公司与恒通混凝土公司自行解决。
    (3)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取得恒通混凝土公司固定资产80%的所有权,恒通实 业公司取得恒通混凝土公司固定资产20%的所有权。
    2、关于组建金顶集团成都恒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
    (1)本公司与成都恒通实业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金顶集团成都恒通商品混
    凝土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为1160万元,注册地址在成都市武侯区簇桥乡, 公司为有限责任形式。新公司拥有一台40和一台50搅拌站,年生产C20-C60 商品混 凝土能力为12万立方米。
    (2)本公司以购买的恒通混凝土公司部分固定资产作价880万元出资,占新公 司注册资本75.86%;恒通实业公司以购买的恒通混凝土公司部分固定资产作价 220 万元及现金6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24.14%。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