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编号为ZYD060463和ZYD060497《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编号为CYD070578和CYD070579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2007年7月19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原质押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5,410万股四川金顶股份办理了质押解除,并于同日将上述股份中的4,265万股办理了续质押登记,质押权人分别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求是支行(质押1,465万股)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2,800万股)。华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4,300,131股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34%。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