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6月12日,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伦集团")与泰山投资亚洲控股有限公司草签了《条款书(保密草案)》:本公司计划将所属峨眉水泥二厂相关资产和负债注入一家新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美国泰山投资亚洲控股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泰山投资")作为认购人将认购新公司价值2,500万美元股份,该投资资金将被用于本公司日产5,000吨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泰山投资认购新公司价值2,500万美元股份的股权将等同于新公司扩张后资本规模49%的股份,本公司仍将持有新公司51%的股份。作为控股股东,华伦集团承诺不改变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与出售主要运营资产。华伦集团承诺在泰山投资未完成退出前,保持在金顶的控股股东地位。
    上述草签的条款书先决条件为泰山投资完成具体的尽职调查,协议各方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签署了相应的文件。
    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