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次股东大会(1995年年会)于1996年5 月 28日下午2:00在公司主体厂招待所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132人,代表 股份15711.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53%,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规定的比 例。经大会审议批准,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1995年度公司总经理业务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1995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1995年度财务决算和199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199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99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738.32万元,分别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公益金 各273.83万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26.10万元(含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 3035.45万元)作未分配利润结转九六年度一并分配。 公司九五年红利暂不分配的 主要原因是公司投资的三峡项目“金顶集团宜昌三峡水泥有限公司”即将开工,需 要集中资金投入该项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出资兴办“金顶集团宜昌三峡水泥有限公司”的方案》。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更换董事代表的议案》。
    原公司董事张斌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大会一致同意增选倪江鳌 先生为公司董事。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