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0月27日上午9:30在峨眉山市峨眉山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名,代表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的股份134,670,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88%。其中,非流通股股东4人,代表股份134,660,000股;流通股股东3人,代表股份10,800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建龙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批准《关于拟选举杨国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同意票134,670,8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批准《关于拟选举骆国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同意票134,670,8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天作律师事务所郭勇律师与会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的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法律意见书;
    3、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4、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