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书面通知以亲自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05年4月17日发出,会议于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11名董事全部参加表决,其中独立董事王垒、杨柳勇因公务书面委托杨继瑞独立董事代为审议并表决,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拟与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互保授信协议的议案》(详见2005?009号公告)。
    三、关于增加2004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通知
    《关于拟与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互保授信协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提议提交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规定,对该提案进行了审核,同意将该提案提交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原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刊登在2005年4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会议通知其他事项不变。公司按原定2005年6月17 日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