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日第二届十六次董事会研究决定, 五月二十八日股 东大会同意,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枝城三峡水泥有限公司、 湖北 枝城市人民政府共同出资兴办的“金顶集团宜昌三峡水泥有限公司”合同书于一九 九五年七月十八日在四川省峨眉山市签署,并于九月初得到湖北省的同意。
    “金顶集团宜昌三峡水泥有限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形式, 生产规模为年 产水泥200万吨;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 60%,湖北枝城水泥有限公司占30%,湖北枝城市人民政府占10%。 届时产品将使用四 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牌”商标,公司合营期限为五十年。
    合营项目建设分两期实施,第一期:建设两条直径φ4×150m湿法回转窑生产线 及其配套系统,形成年产水泥60万吨的能力;第二期:建设一条日产熟料4000 吨的 回转窑生产线,形成年产水泥140万吨的能力。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