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4年11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五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五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销长期投资---四川金顶(集团)宜昌三峡水泥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核销长期投资---乐山金美卫生浴具有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核销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