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9月6日,本公司收到乐山市计委转发的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发改产业[2004]539号《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产5000吨大坝中热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同意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产5000吨大坝中热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立项,批复主要内容如下:建设一条日产5000吨大坝中热水泥熟料生产线,年产水泥熟料155万吨。建设地点在峨眉山市乐都镇,项目总投资6.67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商请银行贷款解决。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25034万元,年均利税9209万元。
    有关项目相关情况请见2003年8月18日、2004年6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公告临2003-013、临2004-010。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O四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