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15日,华伦集团有限公司与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受让其所持四川金项股份有限公司13116万股国家股中的6860万股,占四川金项总股本的29.49%,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04)206号文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披露在2004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截止2004年5月30日,本次股权转让由于过户相关资料尚未齐备等原因,未能在30日之内完成过户手续。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公司将忙完善相关文件资料,一旦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将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华伦集团有限公司    200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