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将本公司部分对外投资企业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1、四川金顶集团宜昌三峡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拥有其80%权益,主要经营水泥生产、销售。因该公司拟建设的70万吨水泥生产线未获国家计委审批而搁置,已停建五年,该项目业已终止。
    2004年4月12日,本公司收到湖北省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公司设立登记审核表》,由本公司与湖北枝城三峡实业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宜昌公司已于2003年1月1日依法吊销。
    本公司对其前期投资9,086,779.21元,已全额计提了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有关该公司处置的董事会决议情况请详见2001年4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临2001-003号公告。
    2、乐山金美卫生浴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美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140万美元,本公司拥有其75%权益,主要经营树脂成型卫生浴具、装饰材料,该公司董事会已于2001年2月同意对其终止清算,详见本公司2001年2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临2001-001号公告。
    四川省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3年12月23日发布公告、依法吊销金美公司。本公司已对其投资的4,461,642.90元全额计提了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上述两家公司的处置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及当期损益不会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