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2月2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忠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事项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
    1、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并逐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200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
    3、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事项,未发现有内幕交易行为及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
    4、本年度公司涉及的关联方交易,其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本期无高于或低于正常价格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