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3年4月24日在杭州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年报及摘要;
    3、监事会认为:
    (1)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谨慎、认真、勤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2002年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0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在报告期内收购、出售资产过程中,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有内幕交易,也未损害公司股东的权益。
    (4)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平,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4、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