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第五次股东大会的决议,现将公司1996 年度分红派息的具体事项公告 如下:
    一、公司1996年度分红派息的方案为: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每 10股派现金红利1 .00元(含税)。
    二、股权登记日及对象:1997年7月24日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 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三、除息日:1997年7月25日。
    四、分红派息办法:
    1.公司社会公众股(包括转配股)的现金红利发放, 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 算公司以“现金红利权”的方式代理发放。具体交易代码、交易时间由上海证券中 央登记结算公司另行公告。
    2.国家股、法人股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另行发放。
    
浙江中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