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5月25日在杭州召开第七次股东大会, 出席会议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10801.2878万股,占总股本的52.70%,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应土歌先生所作的《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何兴荣先生所作的《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王幼萍女士所作的《1996年度公司财务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1996年利润分配方案》:
    1、1996年公司实现税后利润29197908.08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 2919790 .80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2 919790.80元,1996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3358326 .43元。
    2、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 元现金红利 ( 含税), 共分配红利 20496476元,尚余2861850.43元,列未分配利润结转1997年。
    3、有关红利发送事宜另行公告。
    五、授权公司董事会在适当时候申请发行1000万元企业债券。
    
浙江中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