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中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本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 本公司已与杭州洁翔职工持股协会签订杭州洁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协议,该股权转让协议业经1997年3月7日召开的杭州洁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简 称杭州洁翔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正式生效。本公司董事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杭州洁翔公司概况
    1、公司沿革:
    杭州洁翔公司的前身是杭州标牌厂,创建于1958年。1993年9月, 经浙江省股份 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92)61号文批准,由原杭州标牌厂(杭州换气扇厂)、 杭州 家用电器工业公司、杭州洗衣机总厂和杭州市工商信托投资公司等四家单位发起, 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杭州洁翔公司,其中杭州标牌厂以评估后净资产全额折股,其股 份经杭州市二轻总公司批准由杭州洁翔职工持股协会持有。杭州洁翔公司注册资本 为6000.586万股,其中发起人法人股2834.586万元,定向募集法人股2661.5万元,内 部职工股504.5万元。
    2、财务状况:
    根据杭州洁翔公司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199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 92987243.80元,其中股东权益70317690.87元,负债22669552.93元;1996年完成销 售收入3093.5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450.33万元,利润294.6万元。
    3、主营业务:
    (1)生产换气扇、鸿运扇、吸排油烟机等“洁翔”牌系列家电。
    (2)开办杭州武林白鹿服装鞋革市场。
    4、主要资产:
    (1)厂房设备1996年底净值1641万元,其中厂房面积有24923平方米。
    (2)土地帐面资产1834.4万元,其中位于杭州环城北路63号占地10.5亩, 位于 杭州艮山西路104号占地25.82亩。
    5、职工人数:截至1996年底,杭州洁翔公司在职职工人数有413人。
    二、股权转让形式和价格
    根据本公司与杭州洁翔职工持股协会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本公司此次受让杭 州洁翔公司法人股共计240.802万股(每股面值10元),价格按照杭州公司帐面每股 净资产11.70元转让。此次股权转让本公司共出资2817.3834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
    1、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杭州洁翔公司股份2408.02万元,占杭州洁 翔公司总股本的40.13%,成为该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杭州洁翔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杭 州洁翔职工持股协会,持有股份2750.863万元,占总股本的45.84%。除此之外,杭州 洗衣机总厂等13家单位持有股份337.203万元,占总股本的5.62%。
    2、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按法定程序提议改组杭州洁翔公司董事会和 监事会。
    3、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本公司成为杭州洁翔公司大股东后, 将充分利用各 自优势,与杭州洁翔公司在产品开发、土地开发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
    四、备查文件
    1、 本公司与杭州洁翔职工持股协会签订的“关于转让杭州洁翔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法人股股份的协议”。
    2、本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决议。
    3、洁翔公司1996年度财务报表。
    
浙江中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