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第五次股东大会的决议,现将公司1995年度分红派息的具体事项公告 如下:
    一、公司1995年度分红派息的方案为: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 股, 并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二、股权登记日及对象:1996年7月12日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 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三、除权除息及红股上市交易日:1996年7月15日。
    四、分红派息办法:
    1、本次送红股由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 动计入其股东帐户。
    2、公司社会公众股(包括转配股)的现金红利发放,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 公司以"现金红利权"的方式代理发放。具体交易代码, 交易时间由上海证券中央登 记结算公司另行公告。
    3、国家股、法人股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另行发放。
    五、本次送股后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送股前 比例 送股后 比例(万股) (%) (万股) (%)
(1)尚未流通股份
国家持股 4381.2 32.92 4819.32 32.91
社会法人持股 2696.2 20.26 2965.82 20.26
社会公众股东受让转配 902 6.78 992.20 6.78
(2)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5330 40.04 5863.00 40.05
(3)股份合计 13309.4 100 14640.34 100
    
浙江中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