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2名,共发出表决票12张,至本次董事会通讯表决截止期2005年6月17日,全部收回表决票。参与表决董事全部同意本次董事会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本公司继续与浙江尖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为贷款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继续与浙江尖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书》,在协议有效期内(自协议签署日起一年),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对方银行贷款,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担保。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金华市水泥厂,1993 年经浙江省计经委、体改委和国家体改委批准进行股份制试点, 并于1993 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代码:600668)。该公司现有注册资本344,083,828.00 元,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 号,公司法定代表人:杜自弘,经营范围:水泥、药品制造销售等。根据该公司披露的2004年年度报告,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47043.89万元,负债总额为153355.57万元,股东权益89854.57万元,200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2680.59万元,实现净利润2434.43万元。本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董事会认为: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偿还债务能力较好,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且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为本公司提供等额互保,可以保障本公司的利益。
    截至2005年5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28038.4万元。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