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12月4日在杭州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丁立人先生主持,经会议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第十条,原为:“监事会会议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
    现修改为:“监事会会议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会议由监事本人出席。”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三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