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3.5股股票对价。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12月23日。
    (3)对价股票开始流通日:2005年12月27日。
    (4)公司股票复牌日:2005年12月27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5)自2005年12月2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交运股份"变更为"G交运",股票代码"600676"保持不变。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情况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业经2005年12月16日召开的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对价执行安排:
    公司除社会募集法人股股东以外的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非流通股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公司流通股股东,以2005年9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为计算基础,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3.5股股份的对价。
    公司社会募集法人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既不参与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在该等股份支付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2、对价发放范围:
    2005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序号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安排后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现金金额(元)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上海交运(集团)公司 128,723,712 38.09% 39,432,852 0 89,290,860 26.42% 2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500,000 5.77% 5,973,574 0 13,526,426 4.00% 3 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500,000 5.77% 5,973,574 0 13,526,426 4.00% 合计 167,723,712 49.63% 51,380,000 0 116,343,712 34.42%
    三、股权分置改革具体实施日期
    1、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12月23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5年12月27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5年12月2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交运",股票代码"600676"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2005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1、国有股 128,723,712 -128,723,712 0 2、法人股 39,000,000 -39,000,000 0 3、社会募集法人股 23,400,000 -23,400,000 0 非流通股合计 191,123,712 -191,123,712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国有股 0 89,290,860 89,290,860 2、社会法人股 0 50,452,852 50,452,852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139,743,712 139,743,71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146,800,000 51,380,000 198,18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46,800,000 51,380,000 198,180,000 股份总额 337,923,712 0 337,923,712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上海交运(集团)公司 89,290,860 2008年12月27日 注1 2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526,426 2006年12月27日 3 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526,426 2006年12月27日 4 社会募集法人股股东 23,400,000 2006年12月27日
    注1交运集团特别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
    八、其他事项:
    1、咨询联系办法:
    地址:上海市平武路38号仁达商务楼三楼
    联系电话:(021)62520140-8027或8015
    传 真:(021)62116123
    联系人: 李汝德 华志明
    2、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及公告。
    2、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3、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