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我公司参股50%的上海交通大宇高速运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大宇)主营业务为省际高速客运,现有营运车34辆。根据高速客运市场的发展前景及相关要求,经交通大宇董事会通过,需对1997年投入使用的13辆客车更新。为此,拟通过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交运(集团)公司控股80%的子公司—上海交运物资供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运物资公司)购买13辆高级大型客车,关联交易的总标的为9,548,475元(按本公司参股比例计)
    二、关联方介绍
    1、上海交通大宇高速运业有限公司成立于一九九六年,注册资金壹亿元人民币。公司地址:上海市龙吴路900号,法定代表人:左成康。交通大宇是从事跨省市高速客运,兼营客车维修的中韩合资企业。中方投资方为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外方投资方为韩国株式会社大宇国际,投资比例各50%。公司经营范围:以上海市为中心,经营跨省市的高速公路和其他公路的汽车客运及配套的食、宿、车辆维修等服务。
    2、上海交运物资供销有限公司系上海交运(集团)公司控股80%的子公司,成立于一九八七年底,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公司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94号,法定代表人:郭跃平。一九八八年经工商登记批准取得汽车经营资质。公司车辆经销的主要对象为交通运输部门各企业的生产用车及部分社会客户。年销售车辆在1000辆上下,销售额约一亿元左右。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一次性的委托购销商品交易。本次交易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交运物资公司具有对外大宗采购的价格优势,与“大字”“中通”等汽车制造厂商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并能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售后服务。同时,交运物资公司是交通大宇的IDT IS0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指定的合格供方。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将由交运物资公司代为购销“中通博发LCK6122G6DB”型高级大客车5辆,“桂林大宇GDW6120JK”6辆。“桂林大宇GDW6122W”2辆,共计13辆。该批车辆的市场公开报价为20,300,000元,交通大宇的实际购入价为19,096,950元,以我公司参股比例计,涉及关联交易的金额为9,548,475元。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参股50%的子公司的一次性购销商品交易。本次交易将使交通大宇以更新更好的装备拓展省际高速客运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市场价格,且能享有较好的售后服务,有利于交通大宇在后非典时期的发展。交运物资公司承诺其收费标准降低至千分之五。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吴冲锋、袁思桢认为: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在通过关于购买高级大型客车的关联交易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在表决时与本案有关的所有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包括二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也未见侵犯其他股东利益的现象,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平、公正、公开、合理而有必要的。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八月十三日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微型厢式货运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事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交运便捷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运便捷)主营业务为城市货运出租汽车运输,现有营运车辆900辆。根据上海市城市货运市场的发展前景及相关要求,需对1999年起投入使用、车况已明显不适应上海市货运出租车要求的120辆车先行更新。为此,拟通过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交运(集团)公司控股80%的子公司—上海交运物资供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运物资公司)购买120辆微型厢式货运车,关联交易的总标的约在500万元左右。
    二、关联方介绍
    1、上海交运便捷货运有限公司是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法定代表人:莫少峰。公司注册地点:上海市东大名路959号。经营范围:道路货运运输、堆存、理货、货运代理。公司拥有各类厢型货运出租车900辆,分布于全市主要的商业网点。
    2、上海交运物资供销有限公司系上海交运(集团)公司控股80%的子公司,成立于一九八七年底,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公司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94号,法定代表人:郭跃平。一九八八年经工商登记批准取得汽车经营资质。公司车辆经销的主要对象为交通运输部门各企业的生产用车及部分社会客户。年销售车辆在1000辆上下,销售额约一亿多元。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一次性的委托购销商品交易。本次交易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交运物资公司是交运便捷的长期供货单位,在购车、提车、上牌等一系列服务中表现良好,并且具有对外大宗采购的价格优势。交运物资公司承诺在本次120辆车的关联交易中提供免费服务,不再加价。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将选购北京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BJ5028V3BW2-3”微型厢式货运车共120辆。具体车价正在与厂方洽谈,预计总价在人民币500万元左右,最后的成交价以正式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一次性购销商品交易。本次交易将使交运便捷以更新更好的装备拓展城市货运出租市场,也有利于改善上海的城市形象。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将提供免费服务,对购买成本无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吴冲锋、袁恩桢认为:三届十四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购买微型厢式货运车的关联交易在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在表决时与本案有关的所有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包括二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也未见侵犯其他股东利益的现象,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平、公正、公开、合理而有必要的。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