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二次监事会于2003年3月26日在上海平武路38号仁达商务楼三楼公司本部召开,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会议由监事长苏忠伟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讨论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的意见以及年度报告中的《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履行了三届七次董事会会议有关决议的承诺,同意《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和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依法规范运作。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合法有序,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年度审计意见是客观、真实、公正的。公司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200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子公收购申东高速51%股权的交易是公平合理的,无损害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其中别克轿车车门防撞杆总成技改项目因市场变化及销售价格等原因,预测经济效益不佳,未按原定计划投入。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三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