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于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七日在上海平武 路38号公司本部召开,应到董事15人,委托4人,实到11人。全体监事及公司常年法律 顾问李志强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世才先生主持, 会议经审议全票通过 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1年度经营工作总结暨2002年度经营安排的报告;
    二、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暨2002年财务预算安排的报告,预计2002 年主营业 务收入3.7亿元左右,主营业务成本2.4亿元左右;
    三、关于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及预计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本报告 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50,798,718.71元,按母公司2001年实现的净利润52, 569 ,588.98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0%法定公益金、10%任意盈余公积金共计 15 ,770,876.67元,合并报表的高客公司、交运便捷、交通出租、交运大件、交运化工、 交运海发、交运高客站和交通大宇2001年度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以及龙马神 公司2001年度提取的生产发展基金、储备基金、职工奖福基金共计3,632,273.70元 后,本报告年度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395,568.34元, 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 24,151,137.77元,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546,706.11元,期末公司股本总额 为168,961,856股,拟每10股派发红利1.00元(含税)计16,896,185.60元,结余的未分 配利润38,650,520.51元结转下年度。拟定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为:2002 会 计年度结束后拟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一次,股利分配占当年实现净利润的 30%左右, 占历年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10%左右。上述预计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实施时, 将由董事会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提出分配预案,提交200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实施;
    四、关于成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五、关于吕勇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六、关于王雷先生因退休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务的议案;
    七、关于支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报酬的议案;上述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和独立董事制度均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后实施。
    八、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披露;
    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二、关于建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酬的议案,拟每人每年壹万元;
    十四、关于建立公司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议案;
    十五、审议决定关于召开公司第十次股东大会(2001年年会)的有关事宜。公司 董事会决定于2002年5月10日(星期五) 在上海召开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次股 东大会(2001年年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主要议题:
    1、审议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暨2002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4、审议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审议公司支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6、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酬的议案;
    7、关于吕勇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8、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会议地点和时间:具体地点和时间在股东登记后另行通知。
    三、出席会议对象:
    1、2002年4月19日(星期五)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社会公众股东携本人身份证、 股东帐户卡(被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 和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单位介绍信、股东帐户卡于2001年4月23日(星期二) 9:30~11:30、12:30~16:30前往中山南二路555号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以收件日 戳为准)办理登记手续。
    2、联系电话:021-62116002
    传真:021-62116123
    联系部门:总经理办公室,联系人:朱晴、张越五、其它事项
    1、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上海重组办、 证 管办下达的《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秩序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 本次股 东大会(2001年年会)不发礼品,与会股东的交通和食宿均自理。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三月二十七日